深圳条形码申请_商品条码注册_产品条形码办理

二维码和深圳条形码有什么区别?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深圳泰庆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二维码和深圳条形码有什么区别?

二维码和深圳条形码有什么区别?

作者:http://www.tjdlqjcj.cn 时间:2021-10-02 08:20:34

一维深圳条形码只是在一个方向(一般是水平方向)表达信息,而在垂直方向则不表达任何信息,其一定的高度通常是为了便于阅读器的对准。 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二维空间存储信息的深圳条形码, 称为二维深圳条形码(dimensional bar code)。相比一维条码,二维码记载更复杂的数据,比如图片、网络链接等。

一维条形码的应用可以提高信息录入的速度,减少差错率,但是一维条形码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数据容量较小: 30个字符左右

只能包含字母和数字

条形码尺寸相对较大(空间利用率较低)

条形码遭到损坏后便不能阅读

与一维条形码相比二维条形码有着明显的优势,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容量更大

超越了字母数字的限制

条形码相对尺寸小

具有抗损毁能力

目前我国所推行的128码是UCC/EAN-128码,它由起始符号、数据字符、校验符、终止符、左、右侧空白区及供人识读的字符组成,用以表示GS1系统应用标识符字符串。

UCC/EAN-128条码可表示变长的数据,条码符号的长度依字符的数量、类型和放大系数的不同而变化,并且能将若干信息编码在一个条码符号中。该条码符号可编码的最大数据字数为48个,包括空白区在内的物理长度不能超过165mm。图5 UCC/EAN-128条码的符号结构示意图

应用标识符(AI)是一个2-4位的代码,用于定义其后续数据的含义和格式。使用AI可以将不同内容的数据表示在一个UCC/EAN-128条码中。不同的数据间不需要分隔,既节省了空间,又为数据的自动采集创造了条件。UCC/EAN-128条码符号示例中的(02)、(17)、(37)和(10)即为应用标识符。

UCC/EAN-128条码不用于POS零售结算,用于标识物流单元。如用于货运栈版标签、携带式资料库、连续性资料段、流通配送标签等。其效益有:

①变动性产品资讯的条码化。

②国际流通的共通协议标准。

③产品运送较佳的品质管理。

④更有效的控制生产及配销。

⑤提供更安全可靠的供给线。

有关UCC/EAN-128条码的更多说明,请参阅GB/T 15425-2014《商品条码 128条码》及GB/T 16986-2009《商品条码 应用标识符》等国家标准。

ITF-14条码是一种连续型、定长、具有自校验功能,并且条、空都表示信息的双向条码。ITF-14条码只用于标识非零售的商品。

ITF-14条码对印刷精度要求不高,比较适合直接印刷(热转移或喷墨)在表面不够光滑、受力后尺寸易变性的包装材料,如瓦楞纸包装箱上,所以也称"箱码"。它的条码字符集、条码字符的组成与交插二五码相同,由矩形保护框、左侧空白框、条码字符、右侧空白区组成。关于ITF-14条码的说明,请查阅GB/T 16830-2008 《商品条码 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国家标准。

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决定引用卷烟条形码作为卷烟产品代码,使之成为行业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烟草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采集相关数据的重要技术手段。为进一步规范使用卷烟条形码,确保卷烟生产、销售信息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提高国家局信息化工作质量和宏观调控水平,特制定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一、卷烟条形码的管理与使用  

1、国内生产的卷烟(包括内销和出口卷烟)的箱包装、条盒包装和小盒包装都必须印刷(或粘贴等)符合要求的条形码标识,并满足唯一性、稳定性和可识别性要求。本着一物一码的原则,不同牌号、不同规格、不同颜色、不同价格、不同包装形式的卷烟须分别编码,不得重码。卷烟的箱(件)、条、盒须分别编码。  

2、为确保对卷烟条形码的有效管理和实时维护,各省级工业公司或省级局(公司)、各卷烟生产企业须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卷烟条形码,并在国家局有关主管部门备案;若卷烟条形码管理人员因故需要进行调整,其所在单位须在该人员调动前确定新的卷烟条形码管理人员并完成交接工作后,报国家局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卷烟条形码由国家局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以下称“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统一管理并负责实时维护。所有国内销售、出口、国外来牌加工及进口卷烟的条形码都要在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备案。   

4、国家局授权各省级工业公司、省级局(公司)负责对卷烟条形码的监管。  

5、已经使用的卷烟条形码(包括已停产的卷烟所用的条形码)都须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不得重复使用。  

二、卷烟条形码的申请、发放与备案   

1、卷烟条形码的申请程序。卷烟生产企业每生产一个新品牌或同一品牌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也视为不同规格)的卷烟,或生产国外来牌(来料)加工的卷烟,都须提前向所在省级工业公司或省级局(公司)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向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申请新的卷烟条形码。  

2、卷烟条形码的发放。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在收到卷烟条形码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要给申请方以明确答复。若申请符合要求,须及时发放卷烟条形码。  

3、卷烟条形码的备案。卷烟生产企业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应在国家局代码系统卷烟代码网上录入相关数据,并经省级工业公司或省级局(公司)核准后向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A、卷烟条形码备案登记表一份;  

B、商标局批准注册商标的批件(复印件)一份;  

C、备案小盒商标、条盒商标样张各一式3份。   

使用国外公司提供的条形码须提前备案。  

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要及时将核准并备案的卷烟条形码在网上予以确认。 

三、联营生产卷烟的条形码  

联营生产的(即不同的卷烟加工点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形式的卷烟须使用与该卷烟商标持有者在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备案相同的卷烟条形码。  

四、出口、进口卷烟条形码的申请与备案  

1、出口卷烟可采用国内的条形码,也可采用出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条形码。采用国内条形码的卷烟,须按卷烟条形码的申请、发放与备案程序办理。采用出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条形码,则须在卷烟投产前完成条形码的备案。  

2、国家局授权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公司负责对进口卷烟使用的条形码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给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备案。  

五、对条形码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家局对卷烟条形码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没有条形码、重复使用条形码、未及时在卷烟条形码维护机构备案或条形码印制不符合要求的卷烟,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判定。  

六、其他   

1、对于按规定须计入卷烟产量、缴纳税收但不进入市场流通的卷烟,须统一使用编码为6900000000001的卷烟产品信息代码,以满足对卷烟产品生产信息统计的要求。  

2、各省级工业公司或省级局(公司)可根据本《规则》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卷烟条形码管理细则,并报国家局备案。 

3、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4、本《规则》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上一篇:当企业的深圳条形码使用完要怎么办?

下一篇:白条黑底的深圳条形码是怎么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