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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简单准确的生成深圳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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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简单准确的生成深圳条形码?

作者:http://www.tjdlqjcj.cn 时间:2021-11-24 08:49:05

目前,市场上常用的商品条形码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美国、加拿大通用的UPC码;另一种是国际通用的EAN-13码(我国采用的也是这种条形码)。线条与空白也已具化为阿拉伯数字。UPC码一般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而EAN码则是13位阿拉伯数字。为了与国际接轨,通常UPC码前加上一个0,就能与EAN码通用。如何简单准确的生成所需的深圳条形码呢,毫无疑问是使用专业的条码软件。《Labelmx通用条码标签设计系统》做为国内最专业的条码软件,含有商品条码在内的40多种条码类型,条码等级可以达到A级标准,能保证被任何设备及软件识别。

隐型条码防伪技术是最新在防伪行业崭露的又一技术,被广泛地应用于书刊、门票、证卡、发票、货物等的管理、真假识别重要领域现已由北京大学德力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地推向市场。隐型条码防伪技术是采用先进的条码覆盖技术和条码扫描技术相结合的新型防伪技术,检测原理为采用光学透射理论,采用专用条码扫描器,在特定的波长光源照射下,可透过覆盖层,读出覆盖层下的条码信息;或者通过专用摄象镜头,在显示器上观察到覆盖层下的图象信息。隐型条码防伪技术分为三个产品组成,即:(1)隐形条码专用覆盖防伪油墨(2)隐型条码专用扫描器(3)隐型条码专用摄象系统

“隐形条码专用覆盖防伪油墨”是北京大学最新推出的防伪油墨品种,属于溶剂性油墨,适合于各种标准条码和标识信息的覆盖印刷。其采用高科技防伪材料、高性能树脂连接料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生产,产品的防伪和印刷质量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该品专门用于各种国际国内标准条码和标识信息图文的覆盖印刷,覆盖的颜色为黑色、兰色。经过该产品覆盖印刷的各种条码和信息,在使用与之配套的《隐型条码专用扫描器》的扫描下,可准确显示条码的原始内容;也可通过隐型条码专用摄象系统来观察识别。使用该油墨要求丝网制版目数为200-240目。具有良好的印刷适应性和干燥性,使用前充分搅拌均匀,通常不用作任何调整即可印刷,如果需要调整,可参照一般丝网印刷油墨的使用方法进行。稀释剂为783(即环己酮),该品可以增加防伪功能。例如,可增加荧光防伪技术,可在紫外灯照射下,显示鲜艳的红色荧光。根据客户需要,本产品也可以调节成水性油墨。

经常发现商品包装上印着企业代码号,询问商家或顾客,大多认为是商品条码,这说明很大一部分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企业代码和商品条码的认识存在误区。那么,二者有何区别呢?

企业代码和商品条码都是由相对的数字代码和条空符号共同构成的用于记录信息的标记,目的是为了实现计算机自动化管理和迅速的信息交换,具有惟一性和稳定性,但二者从本质到各方面内容都有严格的区别。

1、含义和作用不同

企业代码是为了便于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经济监督而要求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数字名称。目前,在工商、公安、税务、银行、统计等部门得到了广泛应用。商品条码是记录商品的规格、生产者情况等信息标记,用于现代化商品流通领域。企业代码和商品条码的赋码及管理归属于全国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实施的特点不同

企业代码是国家强制推行和使用的;商品条码则由企业自愿申办使用。

3、使用方法不同

企业代码是用于企业身份识别,以代码证书或IC卡为载体,不能脱离载体而单独使用,因此也就不应也不必印在商品包装上,更不允许冒充商品条码欺骗消费者;而商品条码是在商品交易中通过扫描仪读出商品的有关信息,以实现迅速结算的要求,只有印在包装上才能得以应用。

4、标注方法不同

企业代码是由9位数码和对应的条空符号构成,数码在上,条空符在下,数码最后一位校验码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X;而商品条码的条空符在上,数码在下,数码一般为13位,都是阿位伯数字,国内产品均为690、691、692开头。

简而言之,企业代码是企业的“身份证”,商品条码是商品(产品)的“身份证”,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企业代码,而可以有多个商品条码。两者含义不同、用途不同,应区别对待,正确使用,不能混淆。

冒用他人商品条形码属侵权犯罪行为

【案情】2002年,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女湖公司)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取得69320075商品条码专用权,之后,一直续展该商品条码。2008年,仙女湖公司发现李小庆生产的蛋黄麻花外包装盒上印有上述商品条码,要求李小庆停止使用。2012年6月27日,新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检查李小庆的仓库,发现其生产的蛋黄麻花标注的商品条码为6932007500037,认定李小庆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责令其在2012年8月8日前改正。2013年10月,仙女湖公司发现李小庆的产品仍在使用上述商品条码,遂于2014年8月7日诉至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李小庆赔偿损失5万元。经法院调解,李小庆赔偿了仙女湖公司经济损失8000元。

【分歧】擅用他人商品条码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损害了商品条码申请人的哪项权利?司法实务中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该办法调整对象是“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第二十条规定“系统成员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据此应当解释商品条码工作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领域,系行政法调整的范畴,商品条码专用权不是私权。因此,仙女湖公司的起诉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合法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均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因此,商品条码作用重点在生产、流通、服务等领域中的应用,是一项国家许可的特殊私权,商品条码专用权受到侵害的,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可得到相应的司法救济。

【评析】笔者同意后一种意见,理由如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可知,商品条码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它包含厂商识别代码在内的对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资产及服务进行全球唯一标识的一组数字代码。

因司法审判中商品条码类民事维权案例极少,笔者用实证方式来分析商品条码的权利性质。如由工业信息化部主管的2012、2013、2014三个年度8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的商品条码均为977100495100108>,2012、2013、2014、2015四个年度1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的商品条码均为977100495100101>。依归纳法推理,商品条码977100495100101>与各年度1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对应,977100495100108>与各年度8月号《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对应。结合商品条码使用的事实研读《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笔者认为商品条码特定信息类似于商品的“公民身份证号”,它与特定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商品名称、规格、质量等信息一一对应。在电子商务和商品生产、储运、配送、销售等领域,商品条码能使机器快速识别此商品与彼商品,因此商品条码具有商品名称及与商品建立特定联系的标识作用。商品生产者冒用他人商品条码,明显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商品条码申请人合法权益。正是商品条码可以作为识别特定商品的名称、来源、质量等综合信息,其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因此商品条码可归入产品标识范畴,其与具体商品的外在表现形式、产品质量等产品信息相关联,系商品名称等产品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形式。

李小庆冒用仙女湖食品公司商品条码的行为,足以使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产生误认,妨碍市场的正常秩序,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调整范畴。因《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未规定“侵害商品条码专用权纠纷”,人民法院将此种妨碍经营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法兜底保护是适当的。

深圳条形码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线与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作为商品标签,它几乎无处不在。就在今年10月7日,条形码悄悄度过了60岁的生日。

据英国广播公司10月6日报道,条形解码技术最早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左右的美国。1948年,一名叫做伯纳德西沃的费城理工学院学生偶然听到当地食品协会的会长与学院院长的谈话。会长请求学院建立起一套自动读取食品信息的系统,方便人们在商店结账的时候,能够轻松了解食品价格。西沃很感兴趣,还将这个请求告诉了志同道合的同学诺姆伍德兰。在这之前的专利文献中始终没有条形码技术的记录,也没有投入实际应用的先例。因此,两人的研究一度遇到困难。直到他们毕业,条形码雏形还没有出现。

在佛罗里达州老家,伍德兰一次在沙滩漫步突然有了灵感。他仿照摩斯码,在沙滩上画起了点和线,然后又在纸上用细线和粗线取代了它们。而要读取这些条形码,伍德兰和西沃想到了利用光的反射。由于黑线能够吸收光,扫描器就获得弱信号;而空白能反射光,扫描器就获得强信号。而不同的宽度,决定了信号持续时间长短。根据一定的编码规则,信号在解码之后,就可以反映出商品各类信息。

1949年,两人将这项发明正式提交美国专利局。1952年10月7日,该专利注册成功。这也标志着条形码正式诞生。

实际应用一波三折虽然在20世纪50年代,条形码技术就已经出现。不过,最早被打上条形码的是1974年出现在美国俄亥俄州的箭牌口香糖。此前,IBM公司虽然计划购买条形码专利,但开出的价格却不尽如人意。在1962年,美国飞歌公司最终买到了条形码的专利权,又在不久之后转手卖给了美国无线电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LED(发光二极管)、微处理器和激光二极管的不断发展,条形扫描器和解码器的价格大幅下降。当第一个系统进入市场后,包括打印和识读设备在内的全套设备大约只要5000美元。由于条形码技术使得顾客获得商品信息的效率大幅提升,到了20世纪80年代,条形码技术已在美国得到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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